关于开展2014年
“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
研究生处、学院、二级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4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学[2014]67号)以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4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的征文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及时将通知转发至各年级、班级,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的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此次征文系列活动,并有重点地组织一些学生和老师投稿。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本次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活动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起止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
(三)征文
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我校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项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格式要求:页面设置,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5、征文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本次活动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征文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图片
图片大赛的主题是“我的家 我的梦”。主要面向所有受助的在校学生。可由参赛者本人或者请周围的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家庭的梦想以及缘由。照片要求不小于1M,格式为JPG。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五)要求
1、投稿数量
本次活动要求各单位报送老师征文篇数不少于1篇,学生征文篇数不少于1篇,多报不限;报送图片篇数不少于1篇,多报不限。由学生处初评后,向教育部和广东省教厅推荐征文,老师不少于5篇征文、学生不少于10篇征文;推荐图片篇数不限。
教育部和广东省教厅活动组委会将聘请专家进行评选,选出征文、图片及组织奖三类奖项。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和图片,通过活动的微信公众号—青云志(zqbqyz)定期推送,征文、图片的点赞数、阅读数或转载数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
2、投稿时间及要求
本次活动采用以研究生处、学院、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投稿的方式,参加活动老师和学生除提交征文和图片外,还需填写《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4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
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24日前,将纸质版征文、图片及《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4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交到学生服务大厅,并将电子版发到陈老师的OA上。
联系人:陈月文老师 39366257
时间:Nov 24, 2014 8:55:00 AM